记12分,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扩展资料:
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使用伪造机动车牌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
1、非法制作的虚假机动车牌证;
2、通过非法手段从有机动车牌证制作、生产资质的单位取得的机动车牌证;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从车管所取得的机动车牌证。
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是指使用其他机动车依法取得的有效牌证。
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等涉牌涉证严重违法行为上路行驶危害性很大,不但助长了司机的违法心态,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引发肇事逃逸,增加查处难度等。
未按照规定悬挂车牌并保持车牌清晰、完整,故意遮挡、污损车牌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以及使用假套牌的机动车辆,均属于严厉打击的交通违法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