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期6个月以下的,持证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工作人员根据其申请延期时长并核对相关材料后,登陆信息系统对有效期限进行变更操作,同时使用专用设备对持证人所持居住证芯片和居住地址栏进行擦写,更新有效期限,其居住证无需更换。
2、延期7个月至3年的,持证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工作人员根据其申请延期时长审核下列材料:
(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其补充材料或者依据现有材料确定延长的期限。
扩展资料:
办理步骤:
1、审核材料。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同时将集体办理单位上交的《广东省居住证服务功能批量加载申请表》电子文档复制保存,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2、办证人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办证人提供的资料录入信息系统,提取相片,录入有效期限,在系统中进行居住证受理。个人办理的,工作人员还应根据其上交的《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有关内容填写好《广东省居住证服务功能批量加载申请表》电子文档,予以保存。
3、判断是否需收取工本费。
根据系统受理时的提示,确认办证人是否首次办证。首次办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并打印缴费通知单。
4、打印受理回执交给办证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