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位为全国统一的省、市(州)、县(市、区)行政区划代码。
全国通用的学籍号,前面的字母分别表示如下:
1、没有身份证号是J。
2、没有通过有身份证号是L。
3、正式通过的是G。
学籍号长度:16位。学籍号字符:开头1位字母和0至9的数字。
规定
2014年8月5日,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教育部将为每位学生核发全国唯一的学籍号。
通知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协作,对本省(区、市)学籍进行查重、查错,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问题学籍清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问题学籍进行核查处理。
各省(区、市)内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原则上应于2014年7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学籍处理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将为每位学生核发全国唯一的学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