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关系所在地不同对于医保的影响:
(1)根据现行的医保政策规定,社保卡中的医保卡功能不可以异地使用的,只能在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或者其指定的定点机构使用;
(2)两者的医保关系所在地不同的,定点机构以及享受的报销待遇也是有区别的;
(3)由于两者的社平工资不同,缴费基数不同,当事人退休后享受的医保补贴也是不同的。
2、关于养老保险的不同:
(1)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15条的规定: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2)在当事人的社保关系所在地不同的前提下,两者的参保基数不同、社保统筹账户不同,即使参保年限及退休时间一致,养老金待遇也是不同的。
3、关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方面的区别:
(1)根据本法第33条、34条、53条的规定,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待遇根据当事人参保地不同及就业的行业、工种不同,而存在差异;生育待遇根据当事人的分娩定点机构、本人的工资水平不同而存在差异;
(2)根据本法第47条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于参保地不同,该待遇也是不同的,具体以所在地的规定为准。
4、以上参考资料来源:我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