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构设置:内设20个机关单位,其中正处级建制单位8个,副处级建制单位10个,现役建制单位2个。全区有49个派出所,其中户籍派出所47个、治安派出所2个。
2、人员设置:分局在编人数4300余人。全区治保力量4.3万余人。
3、管辖面积及范围:管辖面积为470.8平方公里,有23个街道、20个乡。每平方公里拥有警力9人。
4、党团组织建设:到2008年底建立党总支5个,党支部105个,党员4000余人;团总支2个,团支部70个,团员430余人。
1、机构设置:内设20个机关单位,其中正处级建制单位8个,副处级建制单位10个,现役建制单位2个。全区有49个派出所,其中户籍派出所47个、治安派出所2个。
2、人员设置:分局在编人数4300余人。全区治保力量4.3万余人。
3、管辖面积及范围:管辖面积为470.8平方公里,有23个街道、20个乡。每平方公里拥有警力9人。
4、党团组织建设:到2008年底建立党总支5个,党支部105个,党员4000余人;团总支2个,团支部70个,团员43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