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9级是不能办残疾证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以上。
九级的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不到残疾。也没有津贴和低保。 伤残鉴定在职时,只有1~6级才有伤残津贴。退休后不再发放。 伤残鉴定后的费用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都是一次性的,离职后一次性结算,不再发。
扩展资料:
残疾证办理与司法鉴定的伤残等级无必定关系,残疾人是否符合标注须按照《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判定,六类残疾标准如下:
1、视力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2、听力残疾标准。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标准。
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4、智力残疾标准。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5、肢体残疾标准。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6、精神残疾标准。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参考资料:中国人民政府-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