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审计目标中的所有权,是指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以便判断财务报表内列示的资产所有权是否属于被审计单位。例如:财务报表内列示了房产,就意味着被审计单位认定该房产属于被审计单位所有,注册会计师应当查验房产权属证明(主要为房产证),检查其所有人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有时,被审计单位持有的房产尚未办妥产权证书,这时应当检查购置合同、发票、付款记录,检查购置合同内注明的买方及发票抬头是否为买方,付款记录中的收款人是否有购置合同的卖方。另外,应检查购置日期与审计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如果时间间隔过长,应当了解未能办妥产权证的具体原因,以便识别与所有权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车辆、土地使用权等资产项目可比照此方法审计。
2、具体审计目标中的义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以便判断财务报表 内列示的负债是否为被审计单位的义务。例如:财务报表内列示的应付账款,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检查采购合同、发票、付款记录,甚至函证,以便确定该负债是否为被审计单位的义务。具体检查采购合同的买方、采购发票抬头是否为被审计单位,付款记录的收款方是否为采购合同内的供应商,函证往往用于检查应付账款是否被低估,但也能起到证明义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