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勘验现场、详细询问被害人,全面了解案情、获取犯罪证据。
案发现场是最宝贵的线索来源,很多痕迹物证稍纵即逝,所以在接到报案后侦查人员应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保护现场,随后对现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的取证勘验工作。与此同时向被害人了解情况,了解被害人在发案前后的所见所闻,被害人的家庭、社会背景。掌握被侵害财物的种类、名称、数量、特征、价值;掌握案件的发案时间、地点和经过。
二、全面分析研究案情,确定主要的侦查方向和范围。
(一)分析判断犯罪行为人作案前是否有预谋。犯罪行为人对犯罪现场是否熟悉,对作案目标是否熟悉,作案时机选择是否准确,作案前是否有踩点或窥探行为。犯罪行为人对被害人的情况是否了解,作案前是否进行跟踪或以各种名义接近。
(二)对犯罪行为人的身份、性别、体貌特征进行初步刻画。在大部分抢夺或抢劫案件中,被害人与犯罪行为人有直接的接触,侦查人员可以初步掌握犯罪行为人的身高、体型或身体明显标记等体貌特征,甚至可以掌握其口音以判断其是否为本地人。在许多盗窃案件中,被害人与犯罪行为人没有直接接触过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犯罪行为人遗留在犯罪现场的指纹、鞋印等对其身份信息进行初步的判断。通过对犯罪行为人作案使用的工具或作案习惯,结合相对应职业的特点判断其的职业身份。
(三)分析判断犯罪行为人是否属于惯犯。通过犯罪行为人作案手法是否老练、动作是否利落、作案态度是否坚决等进行分析判断,同时注意了解当地或附近地区是否发生过类似案件,判断是否为同一犯罪行为人或者犯罪团伙所为,是否可以进行串案、并案侦查。
(四)从赃款赃物入手,追根溯源。大部分的侵财案件的犯罪行为人作案的目的都是获取金钱或者物品,大多数的赃物都要进行销赃从而转化为金钱才能为其所用。侦查人员可以对相对应的销赃行业和场所进行布控,从中发现线索,如果是特征比较明显而又容易识别的赃物,可以印发协查通报。
三、通过各种侦查途径,抓捕犯罪嫌疑人。
(一)抢劫、抢夺或盗窃等侵财案件案发之后,如果能在第一时间报案且犯罪行为人不具备便捷的交通工具或者逃跑方向较为明确的,具备实施追击堵截的条件,应该集中专门力量,快速实施追击堵截。
(二)可以通过犯罪行为人进行销赃活动,顺藤摸瓜,锁定犯罪嫌疑人。
(三)如果是犯罪行为人在小范围内连续作案,并有继续作案的可能,可以根据犯罪行为人的作案习惯、时间、对象组织力量进行有针对性的秘密巡查、守候伏击,以逸待劳。
(四)如果分析判断犯罪行为人是本地区人,可以进一步缩小范围,深入到群众中,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对重点的群体如外来暂住人员、身份不明人员等进行排查,有线索的及时查证、甄别。
(五)如果判断犯罪行为人是外地人且属于流窜作案的或者赃物数量多、体积大不容易转移的,可以以犯罪现场为中心向四周展开清查,详细排查外来暂住人员集中地和一些易于窝藏赃物的重点区域。
(六)可以通过犯罪行为人遗留在现场的指纹、足迹、鞋印;监控设备拍下的视频资料,同公安机关存有的指纹库等相关资料库进行比对,结合本地区同类案件的已破、未破情况,重点对曾受到过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进行比对,排查。
(七)针对侵财类的犯罪行为反复作案、多次被处理的特点,可以建立相关侵财案件的犯罪分子的档案资料库,这样一来,一旦发生侵财案件,可以从相关的犯罪档案资料中查找犯罪行为人。此外针对盗抢机动车类案件,可以建立健全机动车辆档案库,会同各个部门做到资源和情报共享,这对案件的破获有极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