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况,临时牌照的分类如下:
(一)、“天蓝底纹黑字黑框线”,辖区(本市辖区)内临时行驶:每次不超过15日;
(二)、“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跨辖区(本市辖区)临时行驶:每次不超过30日;
(三)、“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试、超)”,科研、定型试验和超标的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不超过90日。
临时行驶车号牌放置方式:临时行驶车号牌应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载客汽车的另一张应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没有风窗玻璃的机动车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随车携带。
扩展资料:
临时牌照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属于购买后未注册、未销售或者特型机动车,还应提供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属于购买后未注册的机动车,还应提供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
5、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还应提供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6、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临时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