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指的是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只要是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即便是在国企也属于农民工。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本条例所称工资为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
第十八条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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