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3月,汽车挡风玻璃上贴的标志没有顺序要求,但必须贴在挡风玻璃右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扩展资料
机动车不再核发环保标志,标识合二为一:
2009年,环保部出台《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2016年,三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意味着环保部的这一管理规定被废止。
取消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不意味着取消车辆尾气的检测。废止《标志管理规定》,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两标’合一,一方面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便民惠民的有力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