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多!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施行了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服役12年以下的退役士兵一律自主择业,实行城乡一体安置,由部队发给退役金,地方适当补助(补助标准待省确定)。同时,为使新政策平稳过渡,民政部、总参谋部规定:“新条例实行以前入伍,实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新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规定执行。”按照这一解释,你在部队办理相关退役手续时,可以选择按照新条例安置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回原地方按芜湖市老的安置政策安置,我市之前的老政策为货币化安置,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但无论选择了哪种安置方式,都不能再更改。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民政局安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