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海南保亭黎族苗族习俗资料?
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小家庭,儿女成年后即住在屋外的“寮房”里。婚后妻子一经在夫家定居,夫妻便与父母分居别炊。建国前多早婚,由父母作主,但婚前司以自由谈恋爱。盛行婚后不落夫家(婚后新娘返回娘家居住一、二年乃至七、八年后,才定居夫家)的风俗。非婚生子女不受歧视。离婚和寡妇再嫁比较自由。 黎族妇女束髻于脑后,插以箭猪毛或金属、牛骨制成的发簪,披绣花头巾,上衣对襟开襟无扣,尚青色,下穿无褶织绣花纹的统裙,盛装时戴项圈、手镯、脚环、耳环等,有些地方的妇女的耳环多且重,耳根下垂至肩,史称“儋耳”。部分地区居民仍保留古代称为“雕题”的文面、文身风俗,特别是妇女有文身风俗,一般从十二三岁开始至婚前陆续完成,个别有婚后完成的。文身工具是植物刺针、小竹木棒和植物染料。文身的部位主要是脸、颈、胸和四肢等处。不同地区,文身图案差别很大。这种习俗目前已基本消失,仅在偏僻地区能够见到。男子结鬃缠头,上衣无领对襟,下穿前后两幅布的吊檐。这些衣服都以棉、麻为料,自纺自织自染自缝而成。饮食比较简朴,以大米、番薯、玉米为主食,多以狩猎、采集所得为副食,只种少量蔬菜,且多从汉区引种。妇女爱嚼槟榔。住屋多为金字形茅屋,泥糊竹笪为墙。在白沙县偏僻山区和合亩地区还保留屋顶似船篷,地板架空离地的船形屋。 农历三月初三是黎族人民一年一度的盛会日子。会场一般设在开阔的橡胶林里,头上绿叶蔽天,脚下“叶毯”铺地,幽邃、凉爽、安谧。难怪“三月三”就成了当地人自由选择配偶而被称为“爱情节”。传说远古时代,聚居于昌化江畔的黎族百姓遭受了一次大洪灾。只有一对恋人坐在大葫芦瓢里幸免于难,被漂流到燕窝岭 边。三月初三,洪水退去,俩人结为夫妻。男耕女织,生儿育女,相濡以沫,辛勤劳作,又渐渐使黎族繁衍发展起来。后人奉他们为祖先,每逢三月三便隆重纪念。节日里男女老少身着盛装,带着糕点、粽子,小伙子们捕鱼,姑娘们做饭烤鱼,然后把祭品供于有天妃和观音化石的岩洞口。拜祭毕,青年们来到活动会场,进行射箭、爬竿、摔跤、拔河、荡秋千等。夜幕降临,岸边燃起堆堆篝火,小伙子撑开花伞,姑娘们的银饰及贝壳饰物在火光下闪闪烁烁。情歌婉转,舞蹈渐起,由平缓抒情而进入欢乐奔放。有时一对对情人悄悄离开篝火旁,小伙子把耳铃挂在姑娘耳朵上,把鹿骨做的发钗插在姑娘的发髻上,姑娘把自己亲手精心编织的七彩腰带系于情郎腰间,双方信誓旦旦,相约明年三月三不见不散。因三月三从其来历和主要活动内容来说,都与婚恋有关,故而也称为爱情节。 丧葬仪式各地不同,合亩地区死者葬在氏族的公共墓地,以独木棺土葬,不筑坟立碑,葬后不再祭扫。 黎族没有形成统一的宗教,各地均以祖先崇拜为主,也有自然崇拜,个别地区还残留着氏族图腾崇拜的痕迹。黎族信鬼,特别是祖先鬼,祭祖先是黎族的重要宗教活动,以求祖先保家人平安。黎族人们为追念黎母繁衍黎人的伟绩,并告诫后人,女子绣面\纹身是祖先定下来的规矩,女人若不绣面\纹身,死后先祖不相认--祖先崇拜,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祭鼓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的主要信仰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形式,苗族传统社会迷信鬼神、盛行巫术。也有一些苗族信仰基督教、天主教。苗族信仰佛教、道教的极少。 传统地讲,苗族对一些巨形或奇形的自然物,往往认为是一种灵性的体现,因而对其顶礼膜拜,酒肉祭供。其中比较典型的自然崇拜物有巨石(怪石)、岩洞、大树、山林等。此外,苗族认为一些自然现象或自然物具有神性或鬼性,苗族语言往往鬼神不分,或者两词并用。多数情况下,鬼被认为是被遗弃或受委屈的灵魂和工具所变成的,常给人类带来灾难、病痛、瘟疫或其他不幸,比如所谓东方鬼、西方鬼、母猪鬼、吊死鬼、老虎鬼等,被称为恶鬼。而有灵性的自然现象常被认为是善鬼,具有一定的神性,如山神、谷魂、棉神、风神、雷神、雨神、太阳神、月亮神等。对于善鬼、恶鬼,苗族人的祭祀之法亦不同。对善鬼有送有迎,祭祀较真诚,对恶鬼则须贿赂哄骗直至驱赶使之远离。 在许多地区,苗族还认为自然界存在许多精怪。比如牛在厩内以粪便盖身或在厩内打转、将粪踩成圆圈,猪吃猪仔或躺在食槽里,鸭吃鸭蛋,老虎进田,遇到两蛇交尾,母鸡发出公鸡的鸣叫等均属出现了相应的精怪。 在一些苗族地区,人造物崇拜有土地菩萨、土地奶、家神、祭桥、水井等。土地菩萨苗语叫土地鬼,一般由几块石头垒成,土地屋多为木制或用三块石板搭成,极为简陋,设于寨旁路口处或大路边行人休息处。家神信仰存在于川黔滇方言的部分苗族中,即在家中设立“家神”偶像。祭桥流行于黔东南大部分地区。龙也是各地苗族的崇拜和祭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