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的调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2020-05-05 社会 448阅读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之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村干部的调节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虽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但前提是必须“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扩展资料:

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协议书法律效力:

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协议只要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其他人利益等法律规定就是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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