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证是无偿献血者和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用血时免费用血互助保证金和用血后报销血液成本费的凭证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如下用血权利: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有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
1、无偿献血者用血返还
(一)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三倍免费用血。
(二)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三)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五年内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四)献血累计一千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用血后从本人献血量总量中核减。
(五)献血者捐献成分血,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按照捐献成分血等量免费用成分血,如需用全血按四百毫升标准折算。
2、无偿献血者报销返还
无偿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收费发票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收费单位专用章)、配血单、每日清单等用血单据到献血地或用血地血站报销用血费用。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其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户口本或派出所、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出具的证明)。
扩展资料
献血者享受权利
凡无偿献血者有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献血量的计算:全血二百毫升按一次,四百毫升按两次计算。成份血每一个机采单位按肆次计算。
金奖:无偿献血40次。
银奖:无偿献血30次。
铜奖:无偿献血20次。
献血者人格不受侮辱,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力。献血者参加献血可享受免费体检、血液检查的特遇。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