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以及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单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来推算其对于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影响及其影响程度,是无法做到的,原因在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内容较多,相关之间的在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存在的差异方面也是不一样的,相关纳税调整也较为复杂,比如,有些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准予税前扣除,有些则不能税前扣除,而有些需要通过复杂的计算来确定税前扣除的具体数额,等等等等。而且,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应纳税所得额的盈亏情况等都会影响到所得税的计算。因此,实际上是无法通过一个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总额来具体推算出其对企业所得税税额的影响程度如何。
对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对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首先需要区分该些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是由母公司业务引起的还是由并表子公司的业务引起的。对于前者,不影响少数股东损益,对于后者,大致可以按少数股权占并表子公司股权总额的比例来确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股权结构的复杂化,相关数据取得来源的有限性,以及内部交易的存在,因此,报表使用者进行上述计算工作,实际上也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