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规定:
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
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
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扩展资料:
港澳通行证的电子证件
2014年5月,公安部在广东试点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5月20日起受理申请。即将启用的电子通行证存有数字化的个人资料和指纹信息,可以使用口岸自助查验通道实现自助通关。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的管理政策不变,证件申请受理渠道和审批条件不变,收费标准不变。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持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申办贴纸式签注。
全面启用
据网易等媒体报道,2014年9月15日起,全国正式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电子版港澳通行证正面打印有持证人照片及姓名、出生日期、签发机关、签发地等签发管理信息,背面则打印往来港澳签注信息。签注信息可由出入境管理部门重复擦写,不再附发贴纸式签注,减少了因签注页满换证的情况,降低了使用成本。
无需贴纸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部嵌有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存储持证人个人资料及证件、签注签发管理信息,采用成熟的数字安全防伪机制进行保护,印制过程中还使用了多项物理防伪技术,防伪能力明显增强。
新版通行证正面打印持证人个人资料以及证件签发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往来港澳签注等信息。签注信息可由证件签发机关重复擦写。
新版通行证不再附发贴纸式签注。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查验部门查验时也不再加盖验讫章,签注使用情况由计算机信息系统记录管理,有需要的持证人可向内地及港澳地区主管部门查询签注剩余次数等信息。
需采集指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人将采集或核验指纹。留存指纹后,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在通关时可以使用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的自助查验通道。
为确保持证人指纹信息安全,内地和港澳地区主管部门均建立了严密的管理制度,并采用多种技术保护措施,芯片中存储的持证人指纹模板信息无法被还原为原始指纹图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