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提得好,很有普遍意义,是不少包括国外大学的学生会遇到的。可惜楼上完全是“以其昏昏,使其昭昭”。其实举个例子,你就很清楚了。以Mr. John Benjamin Smith, Jr.为例:
1. 这里,Mr. 就是所问的Prefix,如你是未婚女性,就填Miss,已婚女性但又保留娘家的姓,就填Ms.,如随夫姓,就填Mrs.。中国人一般不会有Lord(勋爵)这种前缀。
2. John就是所谓的First Name(美)或Given Name(欧)。
3. Benjamin就是所问的Middle或Middle Name,中国人多不用填。
4. Last Name或Surname 当然就是姓了。
5. Jr.(小--同名儿子)、Sr.(大--同名父亲)、Esq.(律师或贵族),中国人一般都不会用,不用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