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致地把从明初到成化末年(1368~1487)的一百多年界定为明代文学的前期。可以看到,这是文学史上一段相当漫长的旁铅衰微冷落的时期。元代末年所形成的自由活跃的文学风气,在明初以残酷的政治手段所保障的严厉的思想统治下戛然而止。洪武七年被腰斩的高启,唱出了由元入明的文人们内心中的无穷悲凉。而同样是由元入明的宋濂,则因积极参与新潮文化规制的设计而成为“开国文臣之首”(《明史》本传)。他一方面对杨维桢保留着若干好评,似对元末的文学不无留恋,但更主要的,是继承程朱理学的“文道合一”说,重新建立了由明王朝的政治权力所支持的、代表官方态度的道统文学观。当时诗歌方面最有影响清慧的是以杨士奇、杨荣、杨溥为代表的粉饰现实、歌功颂德的台阁体和以李东阳为代表的自称宗法杜甫而追求声调格律的茶陵诗派。戏剧方面,是以朱权、朱有火敦为代表的皇家戏曲答启答创作,此外还有以邱浚、邵灿为代表的伦理剧创作。无论是诗文还是戏曲,都致力于歌舞升平,宣扬封建伦理道德,缺乏真情实感和创造性。这时期较有特色的是文言小说创作,以瞿佑的《剪灯新话》与李昌祺的《剪灯余话》为代表,他们不论是写艳情还是述鬼怪,大都叙述委婉生动,但因内容不合乎封建礼教而遭到明初统治者的贬斥甚至是禁止。南戏则逐渐形成“以时文为南曲”的逆流。在小说创作领域内几乎是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