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放歌曲1分钟也侵权,现在的“版权意识”是不是有点矫枉过正了?

2020-10-05 娱乐 90阅读

我的观点很明确,版权意识没有矫枉过正。

最近冯提莫因为在直播间里面播放的一分钟的歌,所以被告侵权的事情上了热门。虽然说冯提莫并不是被告,被告是斗鱼公司,但网友还是很心疼冯提莫,觉得版权意识是不是矫枉过正了?

依照版权法来说,只要是进行了商业行为的歌曲都应该付版权费。

冯提莫在直播当中使用的这首歌曲自然是进行的商业行为,因为她会收到很多的礼物,所以她就应该要付版权费。那她为什么没有去付版权费呢?她自己意识不强是一方面,斗鱼这个公司也没有这个意识是另一方面。所以,斗鱼成了被告。

网友觉得她很冤枉,因为仅仅使用的一分钟歌曲就要付版权费吗?但是你们看看一首歌总共才几分钟?一般的歌曲总共才三四分钟。一分钟左右的音乐已经相当于占了1/3了。如果这样还不付版权费,那要作者吃什么?

我们不应该以侵害的多少来判断侵不侵权,侵权了就是侵权了。冯提莫没有给版权费是事实,再怎么抱怨也是没有给。

有的人说是不是以后都不能听歌了?这当然不是。我们并没有把歌作为商业性使用,所以完全不构成侵权。

我们国内对版权的保护意识真的不强,听歌的时候从来就没有想过要付版权费,现在突然之间要搞什么版权,一个个在这里怨声载道,就怕花费这一点点钱。这是一个很明显的版权意识缺失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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