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六个月被公司裁员,公司说在给我缴纳9个月的保险,说离职日期可以写到2019年7月份?这样可以吗

2020-05-05 社会 83阅读
您好,法律规定员工怀孕期间不得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根据您所在公司的时间长短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至于用人单位给出的条件,您可以自己掂量下,经济补偿金是一次性支付,公司所说的社保是持续性支付。哪个选择有利,您自由选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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