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由于我国水环境污染严重,使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受到威胁。据卫生部门的调查统计,我国有65.4%的人口饮用不合标准的水。1989年国家环保局组织对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进行调查,结果发现有48%的地表水源、20%的地下水源达不到标准。由于水源地污染而引起的社会问题相当突出。其中比较典型的是1994年、1995年,淮河干流连续发生的水污染事故,引起淮南、蚌埠、盱眙等市县上百万人一段时间没水喝,当地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太湖近年来蓝藻频发,造成无锡自来水厂取水困难,部分水厂停产。海河流域有不少地区已经成为“污水县",“污水乡",当地群众饮水发生困难。
2.对工、农业生产产生严重影响
我国是水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人均水资源量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居世界第88位。随着工农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资源紧缺的矛盾日趋紧张。而目前日趋严重的水污染又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待别象辽河流域、海河流域、淮河流域内的广大地区,本来就是我国缺水最严重的地区,严重的水污染使当地缺水矛盾尖锐化,给工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此外,由于水资源紧缺,7些城市和地区多年来一直用污水进地灌溉,仅海河流域污灌面积就达1000万亩。长期污灌,使得污灌区土壤遭到污染,从而使农作物带有一定残毒,有的甚至无法食用。水污染对渔业同样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一些污染严重的河段已经鱼虾绝迹。
3.对人民群众健康产生严重威胁
水污染严重的地区,一方面饮水安全受到威胁,另一方面长期污灌,造成地表水、地下水、土填、农牧渔产品等的污染和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对人体健康已构成了威胁。据一些地区居民健康普查结果,污染区居民的肠道疾病率、癌症发病率及婴儿先天性崎变、畸胎的发生率均比对照区有明显的增高。
4.跨行政区的水污染纠纷日趋尖锐
严重的水污染造成一些地区水污染事故频繁,从而引发了许多污染纠纷,其中尤为跨行政区的水污染纠纷危害最大。仅以省界水污染纠纷为例,如山东德州与河北吴桥的污染纠纷、浙江庆元与福建松溪的污染纠纷、江苏吴江与浙江嘉兴的污染纠纷等,这些纠纷直接影响了当地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