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证申请人确定赴捷目的和行程计划。
2、登陆捷使领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申请信息。
3、下载签证申请表,资料清单。
4、填好签证申请表和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对需要公证、认证的资料进行公证、认证。
5、签证申请人按户口所在地选择递交申请的捷驻华使领馆。
6、签证申请材料必须由本人递交,不满15岁的申请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7、等候审核或补充材料。
8、领取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签证处联系。
扩展资料:
签证认证:
1.、入境签证:捷方根据申请者的申请签发相应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入境签证。
2.、过境签证:凡经捷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过境签证。超过24小时,应提前办好过境签证。
3.、认证
1) 内容及要求
⑴ 办签证用文书只需外交部单认证。
⑵ 苏、浙、沪、皖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
⑶ 技术(技能)职称证书的认证需提供技术(技能)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培训项目(包括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及考核成绩。该二项均须有官方授权单位的印章。
⑷ 办理出生公证书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认证,需提供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每份公证书均须附上一份户口本复印件。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公证书可不用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另,公证书中出现的人员均应标注出生日期。
⑸ 结婚公证书须为非实体公证。若为实体公证,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 认证时间:10个工作日。
3) 认证收费:198元/份(随汇率变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捷克共和国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