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式样附后)。
县级征兵办原则上应当在完成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手续之后5日内,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对之后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县级征兵办应当在录取高校规定新生报到日期前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高校招生部门。
扩展资料:
下面两种情况可以保留学籍:
1、已经被高校录取,但没有报到的新生,在报名以后通过体检政审双合格,被批准入伍。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去武装部申请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学籍保留至退役两年内,由武装部和录取的高校协同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2、大学在校生入伍,在通过体检和政审双核合格后,被批准入伍,由驻校武装部或者学院驻地兵役机关会同学院学工处协同办理,学籍保留至退役1年以内。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