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可以报警,报警了警察会管,被骗3000元就够立案标准,警察就会立案处理,套路贷是以诈骗罪来定罪处罚,因为套路贷的本质特征是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侵占借款人的合法财产。套路贷报警前提是保留好证据,警察才会立案处理,如果什么凭证都没有,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处理。
要保留好以下证据:
1、录音:每次与贷款机构见面谈条件、签合同、催收、聊天等对话都录下来;
2、短信、微信:留下所有与贷款机构沟通的信息,如果对方发送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信息给借款人或家人,也统统保留;
3、任何合同、协议、书面文字、转账凭证;
4、视频录像:因为大部分套路贷都是口头谈条件,签虚高借条,如果有必要,可以隐蔽的录下相关视频。
高利贷的话,按照民间借贷来处理,可以起诉至法院,利息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不用支付。
扩展资料: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即高利贷本金及法定利息受法律保护,超过法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套路贷的案例:
2015年起,被告人穆嘉纠集20多人,先后非法成立万融泓泰等多家小额贷款公司,以这些公司为外衣,逐渐形成以穆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组织以民间借贷为名,行“套路贷”之实,与被告人孙振等人相互勾结,通过“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使用暴力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大肆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2300多万元,造成多名被害人轻伤或者轻微伤,被害人及其家属极度恐惧,不敢举报、控告,有的甚至变卖房产、倾家荡产、远走他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6年2月起,被告人方悦、徐前真及其骨干成员先后成立多家“套路贷”公司,在无锡、江阴、宜兴等地违法发放高息小额贷款,采用“高低条”、强制重复还款等方式虚增债务,使用暴力、恐吓、滋扰等手段非法催讨,谋取不法利益。截至2017年8月,该组织成员达38人,实施各类犯罪29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9年1月13日,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8人“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件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分别判处被告人方悦、徐前真等38人有期徒刑十九年到一年零九个月不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套路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