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被封存的,在进入新的公司或者与原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的就可以启封。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
申请条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单位应在职工录用、再次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启封手续。也就是说被封存的员工,在办理新的入职或者产生劳动合同的就可以办理启封公积金。
扩展资料:
公积金封存后如何启封:
1、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启封手续,启封后,单位应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重新就业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经办行办理启封手续,并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