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可否没有上牌就上路行驶各省市规定不同,以武汉市为例,武汉市电动车只要上路行驶就需要上牌。
根据《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者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
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
第十八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之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年满16周岁;
(二)随车携带行驶证,按照规定悬挂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随车携带临时行驶号牌。
扩展资料
《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三十二条 非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或者装置,并处50元罚款:
(一)在非机动车上加装、改装动力装置或者拆除、改动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等更改非机动车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行驶安全的;
(二)加装、改装车篷、阳伞、车厢、座位、高分贝音响等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或者有其他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的;
(三)驾驶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自带或者加装动力驱动装置的手推车、板车、三轮车、四轮车、滑板、滑轮、平衡车以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禁止上道路行驶的车辆或者装置上道路行驶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强制拆除加装、改装的非法装置,并依法予以收缴。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