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农业户口”而是”居民户口“:河北省已经实行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而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了。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105号):
三、创新户籍管理制度
(一)改革公安人口统计制度。按照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公安人口统计制度,取消按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非农业户口统计,按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建立与统计部门统计口径一致的人口统计制度,户籍在城镇的统计为城镇户籍人口,户籍在其他区域的统计为农村户籍人口,准确、客观地体现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