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希金的《玫瑰》,创作于1817年以前。一般都把它排列在《我的墓志铭》之后。这种排列并不是偶然的。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就为自己写下了“墓志铭”。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诗人与过去那种蹉跎生活的决裂。他要宣布,“旧我”已经死去,他要开始新的生活。《玫瑰》一诗正是在这种情感下写成的。诗人并没有把目光只局限在自己个人身上。他还希望过去曾像他一样生活的青年能和他一起,抛弃掉对旧日生活的眷恋,勇敢地走向新的生活。
过去的生活虽然“碌碌无为”,但毕竟还是“一段美好的时光”。那里,还有他“已经枯萎的玫瑰”。他一方面憧憬着新的生活,但同时却又无法忘怀对旧日“美好时光”和“玫瑰”的“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