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我国产品责任保险、建立健全产品责任保险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推进我国新时代继续稳定、持续经济增长的助推剂。
首先,产品责任保险的构建有利于企业转移产品责任风险,避免重大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危机,实现持续稳健经营。
其次,产品责任保险的构建有利于消费者及时有效得到伤害赔偿,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实中,当产品事故发生后,不少企业常常由于现金周转困难、无力支付等多种原因,受害消费者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尽管对于重特大事故,有时有相关政府部门出面以财税收入进行补偿,但由于财力所限,赔偿金额离消费者实际损失和维权要求一般有较大差距。
再次,产品责任保险的构建有利于减少政府参与产品责任风险事故善后的时间、人力和财力耗费,避免企业出事后由“纳税人埋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发展产品责任保险有利于减轻政府压力,使政府摆脱事故的处理、减少财政负担,实现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
最后,产品责任保险的构建适应了对外贸易的需要,有利于促进产品出口创汇。欧美发达国家对于进口产品往往要求出口方购买产品责任保险的规定,甚至将其作为开具信用证的条件。建立企业产品责任保险制度,不仅能促进产品出口,还可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能在国外贸易中遇到公共安全事件时,及时化解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