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不合理。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罩察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必要性:
为夯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地基,需要理顺农村现有产权关系。只有在理清国家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之间的财产权利界限的基础上,才能构建起完整的农村资产财产权益体系,盘活农村生产要素,解放农村生产力。
因此,对农村土地与房产的大规模确权登记,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
扩展资料:
农村土地确权的意义:
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必须保障农民的财产性权利,尤其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随着农村和农业的发展,以及城猛闷岩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这一问题显得更为紧迫。
一方面,囿于土地使用权不能流转的束缚,农业经营规模一直较小,农业科技发挥作用空间有限,农业生产力也难以实现质的飞跃;
另一方面,城镇化过程中征地补偿过低,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工业化冲击下农民弃耕打工,耕地荒废的现象普遍存在,究其根源,也都与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和土地使用权有关。
参枝御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土地确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一线观会:土地确权释放“三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