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
1、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甲306-1号(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白广路北口德源胡同12号)
2、仲裁委员会电话:010-83859342
扩展资料
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
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仲裁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