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指的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
原来仅限于记录债权、债务的“借”、“贷”二字已不能概括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它表示的内容应该包括全部经济活动资金运动变化的来龙去脉,它们逐渐失去了原来字面上的涵义而转为为一种单纯的记账符号,只表明记账的方向,成为了一种专门的会计术语。
扩展资料
借贷记账法
15世纪形成于意大利,现为世界各国广泛采用。中国企业一般也用此法。其主要特点是:
1、以“借”、“贷”为记账符号,每个账户分借贷两方。具体地说,资产和费用的增加记借方,资产和费用的减少记贷方,余额反映在借方;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的增加记贷方,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的减少记借方,余额反映在贷方。
2、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作为记账规则,对每一项经济业务都要记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中,并以相等的金额分别记入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
3、以资金占用总额等于资金来源总额为平衡公式,利用各个账户的借方余额合计数与各个账户的贷方余额合计数必然相等的关系,来检验账簿记录的正确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复式记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借贷记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