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依法红冲的销售,如已开具红票的(在税务机关应该已申请红冲并备案),即当月多申报缴纳增值税,应申请退税(或在下月抵减),或与主管税务机关协调申请在下月作补申报处理;
2.如果是未开具红票(即为视同销售或无票销售)的冲减,由于属于本月多缴税性质(不存在滞纳金),那就只能在下月补做申报,同时需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本月及下月的账面与申报表(收入及销项税)存在差异原因的说明报告,以作为备案。最后补充说明一下,由于未能依法在业务发生所属期进行申报,严格来说是属于未按规定进行如实申报,税务机关也可能按章处理,但由于情况特殊,若遭处理可向税务机关详细说明而申请获取谅解。
扩展资料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