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这就从法律上规定了企业法人经营活动的范围。经营范围一经核准登记,企业就具有了在这个范围内的权利能力,企业同时承担不得超越范围经营的义务,一旦超越,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要受到处罚。
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是区分企业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的法律界限。
扩展资料: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
1、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