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之前,有几个关键点要先说明:
“临牌”的定义,是向取得正式牌照的一种过渡,其与正式牌照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应。
“临牌”分四类,行政辖区内的“本地临牌” [售卖本市的新车]和跨行政辖区“异地临牌” [售卖到异地的新车];试验车辆临时牌照 [各种情况下的测试车辆]和“特种车辆”(政法或境外)临时牌照。
今天只探讨前面两类“常见”的车辆,特别说明:前面两个类别的车辆有一定限制:“本地临牌”与的“异地临牌”的车辆不适应跨区行驶。
(1)汽车临时牌照的有效期必须在交强险的有效期之内吗?
“临时牌照”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最长在45天以内(可分三次申领,一次15天),但不排除特殊原因经申请获批的,最长也不会超过九十天。而交强险的时间一个周期是一年,故“临时牌照”的有效期肯定是在“交强险”的有效期之内。
(2)如果临牌日期早于保险生效日期,保险公司是否承保?
保险公司只会对生效时间与截止时间段内的车辆进行承保。
据汽车“保险法”相关条款,交强险(或商业险)于签字之日的次日凌晨开始生效。这个中间存在一个问题,购车时就购买了“临牌”的时间与交强险生效时间存在着一个“空档期”,许多车主在不明的情况下以为有了“临牌”就可以上路,实则已经“违法”了。汽车上路行驶的首要条件:“临牌”(或正式牌照)和交强险同时拥有,并还要拥有其他相关合法手续。
(3)如果临牌日期早于保险生效日期,单事故发生在保险生效期内,保险公司是否承保?
与上一题类类似,保险公司只会对购买保险生效的起止时间段内的“事故”承保。
(4)若是临牌日期已到期,保险尚未到期,如果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承保?
保险公司只会对有合法上路手续(未过期且参与正常的年检、审、保险正常)的车辆进行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