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3500-当月工资)=50000-(3500-1270)=47770
47770/12=3980.83
应交个税=(50000+1270-3500)*10%-105=46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