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有骑行功能。此外,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或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除以上时速和重量的规定外,标准还对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转向、灯光信号等多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国家标准委表示,电动摩托车是摩托车的一种,“符合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一般是统称为电动车的,它们的动力系统是与驱动方式是完全一样的。就象你说的那样,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板机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显然你的车严重超标),且对其自身的重量也有限制,超过这些,即属电摩了。
但在实际上,国家对电动车行业的规定与管理十分不规范,所以才有这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比如许多电摩的速度达到甚至超过小排量摩托车,却依然按非机动车管理,象你的电动自行车速度超标一陪以上的事才会发生。
电动车的动力与续航里程与速度主要取决于电瓶容量的大小和电压的高低,车本身的自重以及控制器与电机的优劣与工作方式,有无限制及何种限制方式,但它们的工作原理实际上是完全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