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蔻喻指十三四岁的姑娘。
相关示例:
1.现代作家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论“人言可畏”》:“一遇到女人,可就要发挥才藻了,不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就是‘豆蔻年华,玲珑可爱’。”
2.现代作家石三友《金陵野史秦淮歌星王熙春》:“来此演出的歌女,有半老的徐娘,有豆蔻年华的少年,也有未成年的幼童。”
扩展资料
古人15乃成童(束发)之年,也就是说不再是孩童,即束发入学。男子以二十举行“冠礼”,即加冠,可从业、从事、为官等矣。
古人常指腹为婚,或者说早订婚约,待成年后再成婚。多半以男子十八(或者二十),女子十五(或者十六)。
相关比喻称谓:
1、童年:总角,垂髫
2、8岁(男):龆年
3、10岁以下:黄口
4、10岁(女):髻年
5、12岁(女):金钗之年
6、13—15岁:舞勺之年
7、15—20岁:舞象之年
8、20岁(男):弱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豆蔻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