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协定》,亦称《申根协议》、《申根公约》或《神根公约》,最早于1985年6月4日由7个欧盟国家在卢森堡的一个小城市申根签署。该公约于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申根公约的成员国亦称“申根国家”或者“申根公约国”,成员国的整体又称“申根区”。
申根公约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点,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的边境控制。即在七7个成员国中的六个国家之间取消边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员国有效身份证或签证的人可以在所有成员国境内自由流动。根据该协定,旅游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国的有效签证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国家参观。
公约签订以后不断有新的国家加入进来,截至2003年,申根的成员国增加到15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这些国家是今天的申根区。
申根国家中除挪威和冰岛之外均为欧盟国家,相反英国和爱尔兰是欧盟国家,但不是申根协定的成员国。于2004年5月加入欧盟的10个国家(即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也参加了申根协定,但会根据各国实际情况,在2006年以后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