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卡片的性质,您可开立的卡片数量如下:
1.实体储蓄卡开卡原则上不能超过4张。卡片损坏换卡、挂失补卡、正常换卡及部分联名卡办卡张数不受此限制,如: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军人保障卡。具体请以网点实际办理为准。
2.同一客户在工行所有地区持有的信用卡主、副卡及附属卡合计卡片张数最大不能超过20张,公务卡、交通卡、手机信用卡不受最大发卡张数限制。
温馨提示:
目前同一客户开户时只能开立一个一类账户,再开户时可选择办理工行二类实体储蓄卡,可开立多个二类实体储蓄卡,但仍受实体卡总量4张的限制;此前已开立的多张储蓄卡,暂不会强制撤销或归并。
(作答时间:2019年7月15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