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这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遭受的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推测的;二是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如果意外伤害发生在保险期限开始之前,而死亡或伤残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不构成保险责任。
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这里指的是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和残废。死亡有两种,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另一种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该条件要求意外伤害与死亡或残废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不能构成保险责任。这里的因果关系包括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近因、诱因等三种情况。
4、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三个条件要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中除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以外的重要险别。
意外伤害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由此致残废或者死亡时,由保险人依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