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上是不超过100m,但实际市政上都不超过50m,一般30-40m。
《电力电缆井设计与安装》(07SD101-8)中,直线段上电缆井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实际中,电缆转弯处、分支处,电缆过马路的两端均要设电缆井;非直线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小间距。
电缆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补偿电缆、屏蔽电缆、高温电缆、计算机电缆、信号电缆、同轴电缆、耐火电缆、船用电缆、矿用电缆、铝合金电缆等等。它们都是由单股或多股导线和绝缘层组成,用来连接电路、电器等。
扩展资料
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5.6.42条规定:电缆排管应一次留足备用管孔数,但电缆数量不宜超过12根,无法预计发展情况时,可留1~2个备用孔。
5.6.47条规定:在转角、分支或变更敷设方式改为直埋时,应设电缆人孔井。在直线段上,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电缆人孔井,人孔井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还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一般常用的距离为60M。
穿线管敷设转弯处、分支处、电缆过马路的两端均应设置电缆井,直线段上电缆井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非直线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小间距。一般情况下布置在绿化地带内,顶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7m,在人行道路下面时不应小于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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