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处长,部长,分别都是什么意思?

2020-05-05 时事 7810阅读
  1. 科长指处以下的行政或技术管理单位的领导。在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一般行使政府给予的职能,属于有责任的部门担任者,根据单位性质得不同,权利和科室的职能差距很大,在企业中,科长属于中层管理干部。科长在中国国家公务员体系中处于九至十三级。

  2. 处长其下为科长,其上为厅长或局长。 县长就相当于处长级别。处长在中国国家公务员体系中处于七至十一级。

  3. 部长是指政府(特指中央政府)部门的首长,在政府首脑之下负责特定范畴工作,如国防、环境、财政、司法、教育等,负担起政府运作的重责大任。部长在中国国家公务员体系中处于三至五级。

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如下: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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