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二、【报考条件】:
(1)、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在替代数量方法(二)、商法(二)课程后,须选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财务管理学两门课程或网络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原理两门课程,使总学分达到70学分;
(3)、计算机及信息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学(二)、电子商务概论课程;
(4)、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概论课程;
(5)、其他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学(二)、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概论课程。
(6)、课程顶替:
a、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量方法、商法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相应替代本专业计划中数量方法(二)、商法(二)课程成绩;
b、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含)以上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英语(二)课程成绩;
c、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的学生,其课程合格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同课程成绩。
(7)、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