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大部分省、区、市军转干部到了地方之后一般会降级录用,保留原有待遇不变。
军队职务级别与行政级别(国家公务员级别)对应如下:
军委主席 —— 正国家级 国家主席 总理
军委副主席 —— 副国家级 副总理 政治局委员
军委委员 —— 准副国家级 中央书记处书记 国务委员
正大军区 —— 正部级 部长 省长
副大军区 —— 副部级 副部长 副省长
正军级 —— 副部级(副部长 副省长) 或 正厅级(司长 厅长 地级市长)
副军级 —— 正厅级(司长 厅长 地级市长 巡视员)
正师级 —— 副厅级(副司长 副厅长 地级副市长 副巡视员)
副师级 —— 副厅级(副司长 副厅长 地级副市长 副巡视员)或正处级(处长 县长 调研员)
正团级 —— 正处级 (处长 县长 调研员)或副处级(副处长 副县长 副调研员)
副团级 —— 副处级(副处长 副县长 副调研员)或正科级 (科长 乡长 镇长 主任科员)
正营级 —— 或正科级 (科长 乡长 镇长 主任科员)副科级(副科长副乡镇长 副主任科员)
副营级 —— 副科级(副科长 副乡镇长 副主任科员)或科员级
正连级 —— 科员级
副连级 —— 科员级 (大学本科毕业开始工作起点)
排级 —— 办事员级 (大学转科以下毕业开始工作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