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该公告针对购置新能源车辆给予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而享受该政策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这一政策的推出意味着新能源汽车将连续6年免征车辆购置税。因为早在2014年7月,国务院就已经宣布,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俗话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面对这样赤裸裸的“偏心”,不难看出国家对于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决心。而对于此前饱受“2018年新能源车补贴将提前退坡”消息煎熬的车企而言,这一政策的推出无疑将是一针强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