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太原补办身份证的
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如何补办?
身份证可以就近办理挂失补办,不用等时间回老家补办。如在异地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
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只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自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能会延长一点,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在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制发证周期可能会更短。
另外,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但又需要登机、乘火车、住旅馆的人员,可以在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但是,此身份证明只能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不能二次使用。
不可异地办理的情形
不过要不是所有关于身份证的办理都能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和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可以异地办理。
下面这两种情形异地也不予受理,还是要回到老家去申请办理:
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公民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证件工本费。公安机关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