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晚婚晚育的产假有多少天

2022-07-26 社会 53阅读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三十二条“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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