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方法步骤:
国家助学金和中央彩票公益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各普通高中学校收到学生申请后,首先对申请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并建立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档工作完成后,根据下达的资助名额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本校该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的建议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并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和中央彩票公益金。
助学金发放:
国家助学金一律要打入普通高中资助卡,确保国家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手中。
另外,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在同一学年内同时申请获得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和国家助学金项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项。